兴欣新材: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3-1-1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 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 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 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 露程序、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与资料 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 (二)建立并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 理事务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 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 管理活动。同时,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有关投资者 关系的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有专用的场地及设施,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投资者沟通渠道。对外咨询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