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相关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2] -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5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0]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每10股转增4股[6]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4][5][6][8][9][12][13][14] - 《2023年年度报告》等部分报告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4][6][14] - 《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2][8][9][13][14] 人员相关 - 独立董事邓川、郑传祥、朱容稼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11] -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良好,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责[12] -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详情见相关公告[16] -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具体职务和相关方案确定,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6] 资金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使用[16] -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相关担保以正式协议为准[17]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19] 资金置换 -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