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3]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3]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6]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5]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