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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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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吴洋宽升任副总经理,24年薪酬仅为13万,近一年股价上涨63.87%
新浪证券· 2025-08-15 21:22
人事变动 - 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洋宽晋升为副总经理,年仅32岁,自2018年加入公司后历任工程部项目专员、支持中心副主任及监事等职,2024年升任支持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25年8月正式获任副总经理[1] - 2024年年报显示吴洋宽薪酬为12.64万元人民币,居管理层最低,但获得股权激励3.6万股,升任后持股增至5.3万股[2] - 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薪资普遍超60万元,与吴洋宽当前薪酬存在显著差距[2] 财务表现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4.72亿元(同比+18.63%),归母净利润1.23亿元(同比+17.09%),扣非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幅超100%[3]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2亿元(同比+14.93%),归母净利润6079.42万元(同比+4.74%),扣非净利润5925万元[3] - 资产负债结构稳健,总资产周转效率与存货周转速度处于行业较优水平[3] 经营动态 - 主营产品订单稳定,产能持续优化,国内市场基础稳固,国际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境外销售额同比增长约53%[3] - 加快推进新厂区建设与研发中心升级,2025年启动"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新增产能与设施即将投用[3] 市场表现 - 公司总市值约40.81亿元人民币,近一年股价上涨63.87%[3]
海森药业上半年净利润6079万元 国际化战略与研发投入双轮驱动
全景网· 2025-08-15 13:44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42亿元,同比增加14.9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079.42万元,同比增加4.74% [1] - 原料药业务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3.94% [2] - 中间体业务收入2876.08万元,同比增长29.24% [2] - 境外销售额同比增长53.04%,占总收入的55.61% [2] 产品与业务布局 - 核心业务板块包括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和心血管类原料药 [2] - 辅助业务板块包括抗抑郁类、抗菌类原料药 [2] - 在研项目涵盖抗病毒类、非甾体抗炎类等原料药与制剂产品 [2] - 硫糖铝原料药在欧美市场销量持续增长 [2] - 阿托伐他汀钙等产品逐步打开国际市场 [2] 研发投入与创新 - 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达1771.09万元,同比增长52.83%,占营业收入的7.32% [3] - 在研项目共计17项,涵盖抗病毒、抗抑郁、降血脂等多个领域 [3] - 已拥有2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项 [3] - 子公司杭州海森药物研究院强化研发能力,形成"双研发中心"协同效应 [3] - 新建中试车间为产品工业化生产提供支撑 [3] 国际化战略 - 产品已销往近百个国家和地区 [2] - 通过参加国际医药原料博览会(CPHI)等展会拓展欧美、亚洲、非洲市场 [2] - 推进多家海外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备案 [2] 未来发展计划 - 围绕"原料药+制剂"双轮驱动战略 [4] - 加速在研项目产业化 [4] - 募投项目逐步落地将提升产能和技术实力 [4] -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项目预计2025年9月底投入使用 [3] 行业地位与社会责任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 - 连续多年荣获东阳市"工业强市贡献奖"、"纳税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1] - 通过工艺创新和环保技术研发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3] - 建立涵盖源头减排、末端治理的绿色发展机制 [3]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03: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式跃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反映公司半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已获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 [4]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未发现违规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6] - 专项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全票通过 [7][8] 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修订 -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规调整内部监督架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9] - 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9][10] 治理制度系统性修订 - 全面修订12项制度(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并新增3项制度,以符合最新监管要求,其中9项需股东会审议 [12][15][18][21][24][27][39] - 修订涉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细则(如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管工作制度(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全票通过审议 [30][32][33][35][37][43][45] 文件披露安排 - 所有修订及新增制度全文均于巨潮资讯网披露,部分同步刊登于指定媒体 [10][13][16][19][22][25][28][39]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02:32
公司战略发展 - 公司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一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5] - 项目用地已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续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5] - 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以应对市场需求变化 [6] 募投项目进展 -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主体大楼建设及主要室内装修已完成,设备陆续进场安装调试,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 [7] - 变更后的"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为新厂区子项目,将使用原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 [6][20]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12.70万元,用于新项目 [22]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757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700万元,资本溢价6.587亿元 [1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7,525.74万元中,4,000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25.74万元用于新项目 [2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19][20] 财务与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每10股转增4.8股,总股本由10,265.30万股增加至15,192.644万股 [8] - 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由10,265.30万元增加至15,192.644万元 [8] 公司治理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7] - 修订涉及"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监事"相关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8]
海森药业(0013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8:46
重大信息责任人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3]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等[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以上需报告[15]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或仲裁、对外担保等无论金额大小都须报告[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15] 大股东交易报告标准 - 大股东等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等应至少18个交易日前书面报告[16]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须在事实发生日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6] - 大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在事实发生日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6] - 大股东等买入公司股票至少2个交易日前书面报告[16] 报告时间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指获悉拟报告重大信息当天[19][27] 报告流程 - 下属部门和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责任人书面报告重大事项[21] - 责任人需第一时间将报告及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21] - 已披露重要事项有进展,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汇报进展[22] 报告职责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公司定期和临时报告,相关人员应报送资料[24] 信息保密 - 重大信息知情者应控制在最小范围,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信息披露 - 其他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体,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22] 责任追究 - 瞒报等导致问题,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5]
海森药业(0013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8: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12]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15] - 定期报告公告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7] - 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董秘负责监控披露[18]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填写知情人档案,知情人确认[20] - 重大事项主体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22]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人员签名确认[23]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被处罚担责[16]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两日内报送监管机构[23] 档案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4]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及时补充报送[25]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23] 制度相关 - 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海森药业(00136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8:46
委托理财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3]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6] 委托理财额度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5][6]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拟定年度计划,经审批后按权限审批[9]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并汇报[10] 信息披露 - 按制度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出现异常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海森药业(00136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有保守义务[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与程序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9] - 申请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10] 登记与保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10][11] - 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11] 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7] - 出现特定情形,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海森药业(0013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11]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0]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资料保存与实施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海森药业(0013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3][4][5][6][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0]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1] 沟通方式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有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等,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在其他传媒披露[12]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3] 互动交流活动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15]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6]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公司合理安排参观[16][17] -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可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19] - 在特定情形下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9] 致歉会与原则要求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23] 人员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5]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25]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7] - 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7]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27]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