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西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或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具有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 胜任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