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环")依法接受江西百通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李凡、李莉律师(以 下简称"东环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履行见证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西 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 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