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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1380华纬科技(001380)2023-12-11 22:11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华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提名 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 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