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议事过程中 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 决策权。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程序,保障股东大 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 1 召开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