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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001914招商积余(001914)2023-09-22 19:4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全面行使好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规范董事会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其中,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下述涉及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 项: 1、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