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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001914招商积余(001914)2023-10-10 19:0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