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 年 12 月 25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