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招商积余: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001914招商积余(001914)2024-03-15 20:3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 润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符合现 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