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招商蛇口招商蛇口(SZ:001979)2023-10-30 20:0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其中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在委员范围内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 1 会选举产生,且应为会计专业身份的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 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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