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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凯恩股份凯恩股份(SZ:002012)2023-12-18 20:3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提案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4]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表决规则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1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进行[16]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人员列席[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十年[1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7] 工作细则 -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落款时间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为2023年12月18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