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5名,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9] - 任职有时间和兼职数量限制[9] 提名与职权行使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履职保障与管理 - 管理层定期汇报并安排考察[17] - 未出席会议处理方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披露时间[23] 公司支持与费用 - 证券等部门协助履职[25]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8] - 津贴标准制订与审议[28] 制度执行与修改 - 与法律法规相悖按法规执行[30] -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及修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