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完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 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 监事会议事活动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召开监事会会议两种形式开展。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监事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