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2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协 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会议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讨论后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