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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协鑫能科协鑫能科(SZ:002015)2023-12-25 18:43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风险 控制管理,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评价、审核及处置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 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对重大信息内部沟通、处置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