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