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激励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 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协鑫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一) 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 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津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 按年度支付,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