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6月)
会议召开 - 定期或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开临时会议[4] - 原则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限[4]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8]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表决与披露 - 一人一票,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5] 会议记录与报告 - 制作记录保存十年,载明独立董事意见[6]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情况的述职报告[7] 其他事项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7] - 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