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6月)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含)[6]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委员,会前3日提供资料[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11] - 总裁及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