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选举与任期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11] 投资与交易权限 - 董事会投资总额不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或净资产15%(取较小数)[13]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首次应于每年4月底前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17][18]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通知,有特定情形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8] 表决与决议 - 表决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分发和收回,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会在独立董事缺席时不得就关联交易及重大投资项目提案作决议[42] - 董事会以传真方式作决议,董事应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表决票和书面意见并送达原件[30] 会议公告与记录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会议决议进行公告[3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至少为十年,若无法立即整理应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完成[34][51] 议事规则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本议事规则,修改后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37]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39]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1]
黔源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