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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港南京港(SZ:002040)2023-12-05 16: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01F20215415 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南京港")的委托,并根据南京港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 同,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