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南京港南京港(SZ:002040)2023-12-27 17: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确定并提出建议,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 酬方案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 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