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1月修订)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 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