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应当经出 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