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证 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1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