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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健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美年健康美年健康(SZ:002044)2024-01-07 16:2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 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