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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国光电器国光电器(SZ:002045)2023-12-28 20:4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审计监督,确保审计委员会工作规 范、有序、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 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