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 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 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委员会 及时根据上述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