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光电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国光电器国光电器(SZ:002045)2024-03-20 17:5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 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 的理财产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 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一条 为规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 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