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权益[2]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交易[6] 披露内容与时间 - 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12]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 触发业绩预告情形应及时预告,特定情形应披露业绩快报[16] - 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17]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影响交易价格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变更名称等应及时披露[18][19] - 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和影响[21] 披露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2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指定联络人和直接责任人[24] - 各部门和子公司按要求报告和审核信息[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文件、协调组织披露等[24] - 公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部门配合[36] 披露媒体与存档 - 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43] - 信息公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43] 保密要求 - 未公开信息或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交易[45] - 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47] 制度更新 - 2022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5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51]
云南旅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