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权益变动 - 何秀永拟将6,004,100股(占总股本0.54%)分割给周美珍[2] - 变动后何秀永持股46股,占比0.00%,周美珍持股6,004,100股,占比0.54%[2] 变动原因及影响 - 变动系离婚财产分割及非交易过户所致,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3] 减持规定 - 何秀永及周美珍遵守董监高减持规定,有减持比例限制[3] - 何秀永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二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3] - 若减持按上年末持股比例确定当年额度[4] 后续手续 - 本次变动需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手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