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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002069獐子岛(002069)2024-05-17 18:54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5月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1]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一致性原则[2]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架构 - 董事会全面领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承担管理责任[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出具书面评估意见[4] - 监事会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评价[4] - 总裁办公会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审批工作方案等[5] - 审计监察部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工作方案等[5] 内部控制评价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6] - 内部控制评价对象包括各职能部门和实际控制管理的分子公司[16] - 内部控制评价分为专项评价和自查评价[16]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以税前利润5%为标准[20] - 重要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以税前利润2.5%为标准[21] -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企业资产总额0.25%、销售收入0.5%或税前利润5%以上[21] - 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企业资产总额0.125%、销售收入0.25%或税前利润2.5%以上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21]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 内部控制缺陷按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18] - 内部控制缺陷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18] - 内部控制缺陷按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20]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2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声明、总体情况等内容[2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