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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大港股份大港股份(SZ:002077)2024-07-12 18:38

股权变动 - 镇江市国资委将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致大港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变动[10] - 2024年6月5日,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17] - 2024年6月24日,镇江低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18] - 2024年6月27日,镇江众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市国资委,瀚瑞控股股权划转至镇江产发[18] - 镇江产发通过无偿划转受让瀚瑞控股100%股权,间接控制大港股份49.20%股权[27][34] 公司信息 - 镇江产发成立于2003年12月22日,2024年6月重组设立,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2] - 镇江产发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股东为镇江市国资委,持股100%[13] - 镇江产发营业期限为2003 - 12 - 22至2033 - 12 - 14[13] - 镇江产发主要业务为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等[15] - 镇江产发控制核心企业包括江苏瀚瑞投资控股等多家公司[16] - 镇江产发2021 - 2023年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为120,601.54元[16]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大港股份股份、改变其主营业务计划[29][37] - 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38] - 目前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计划[39] - 目前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计划[40] - 目前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重大变动计划[41] - 目前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计划[42] 合规情况 - 镇江产发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重大民事诉讼仲裁[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镇江产发无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2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超3000万元或高于净资产值5%以上交易[5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超5万元交易[5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无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监高补偿计划及类似安排[5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负责人无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等[58] - 本次收购事项首次披露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59] - 本次收购事项首次披露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59] - 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61] - 收购人具备本次收购的合法主体资格[62] - 收购人在本次收购现阶段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63] - 本次收购方式符合《收购办法》规定,无违法情形[63] 其他承诺 -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控股股东等保持独立,镇江产发出具维护独立性承诺函[46] - 镇江产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49] - 收购完成后无因本次收购新增的关联交易,镇江产发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