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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苏州固锝苏州固锝(SZ:002079)2023-10-30 16:5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固锝"或"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 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