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策与审议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公司保障与配合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6]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4][25]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独立董事不得取其他利益[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法规执行并修改制度[27][28]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8]
金螳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