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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
广博股份广博股份(SZ:002103)2023-08-24 16:4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 审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