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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沃华医药沃华医药(SZ:002107)2024-03-29 22:1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工作小组 - 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7]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 - 有权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财务会计机构工作汇报[1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书面通知[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