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含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1] - 董事会可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30%以下的收购、投资等事项[4] - 授权董事长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10%以下的收购、投资等事项[10]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年限为十年[17] 董事会秘书相关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19]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相关制度制定[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9] - 董事会秘书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19]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2]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特定行为不能以双重身份作出[22]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终止聘任[22]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3]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