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变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变科技三变科技(SZ:002112)2024-04-19 17:07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 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及时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 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 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 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配合公司 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