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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监事会关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SZ:002116)2023-09-11 19: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48 号()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171 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 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