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 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第 11 号令)和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 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 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中 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或"公司") 及下属各级单位(中国海诚及下属单位统称"各级单位")内部审计 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 计管理办法》(保集字〔2023〕44 号)、《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 审计管理办法》(中轻发合〔2023〕113 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0.2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海诚各级单位。 2 术语与定义 2.0.1 内部审计 3.0.2 各级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 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部门"),合理配备掌握审计、财务、税务、 法律、工程、风险管理等专业能力的审计人员。 3.0.3 各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