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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科陆电子科陆电子(SZ:002121)2023-12-13 21:01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