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沃尔核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经认真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仔细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我们认为: 3、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稳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