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 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 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包括进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