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 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 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