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在知悉此事后,及时核查了解相 关情况,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及其母亲颜素云女士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 第 1 页 共 2 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相荣先生、副董事长王 壮利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 于对王相荣、王壮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王相荣、王壮利: 你们分别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