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2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